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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语》详解:给所有曲解孔子的人(23)作者:缠中说禅

子曰:以不教民战,是谓弃之。
详解:本章九字,就这“以不教民战”五字,千古以来已错解纷纷。孟轲认为“不教民而用之,谓之殃民。殃民者,不容于尧、舜之世。”朱熹认为“言用不教之民以战,必有败亡之祸。是弃其民也。”钱穆认为:“用不经教练的民众去临战阵,只好说是抛弃了他们。”李泽厚认为“不对人民进行军事训练,叫做抛弃他们。”更有甚者,认为孔子是在强调国防观的教育化与普及化,强调要开展全面国防教育。哎,看这些所谓大家的如此识见,就知道何谓“世无英雄,竖子成名”。最离谱的是,这些所谓大家连基本语法都搞错了,竟然都把“不教民”当成一个词,虽然这词在语法上勉强还能说得过去,但绝对只能算是一个蹩脚的词,在字字珠玑的《论语》中,怎么可能出现这种烂词?上面四家的意思大同小异,孟轲的解释还有点沾边,朱熹的就已经离谱了,而钱李两人简直就信口雌黄了。

       把“以不教民战”解释成“用不经教练的民众去临战阵”真是无稽,请问,难道用“经教练的民众去临战阵”就是“不弃之”?军人的职责是保卫国家、民众,一个国家的军队如果沦落到需要让“民众去临战阵”,无论是“经教练”还是“不经教练”的,都只能是军队、国家的耻辱!都是“弃之”!如果这样,直接说“以民战,是谓弃之。”不更简练?还有,纳粹以及军国主义者“教练民众去临战阵”,难道在钱大家眼里就不是“弃之”?至于把“以不教民战”解释成“不对人民进行军事训练”,就只能是无耻了。难道像某些国家全民皆兵、个个武装就不是“弃之”?有强大的国力使得人民安居乐业,不用为国家的安全担心反而是“弃之”?如果这样,现在的阿富汗、伊拉克一定有着世界上最好的政府,因为他们的国民天天都免费受到最直接的、最频繁的、最实用的军事训练。李大家的解释也太无极而无耻了。

     “不教”,就是不按照上面所说“庶、富、教”的“善人”之道,“庶、富”最终都落在“教”上,“不教”,当然也不能“庶、富”。“教”,是“善人”之道,也是“民善”之道;而“不教”,只能导致“民战”。何谓“民战”?战,战栗、恐惧,这里是使动用法,“民战”就是“使民战”,使民战栗、恐惧。上面已经说过,让国家长治久安的六字箴言“善人、胜残去杀”,“善人”和“胜残去杀”是相互相成的,不行“善人”之道,那只能用“残、杀”,用所谓的白色恐怖来压制,企图让人民战栗、恐惧而治理国家。“弃”,违背、背叛;“是谓弃之”,这叫遗弃、背叛民众。而弃民者,民必弃之,孔子这一章从相反的角度论证“善人”之道。“以”,本义“用”。“以不教民战,是谓弃之”,那种不行“善人”之道,用“残、杀”企图使民众战栗、恐惧而治理国家的,就是遗弃、背叛民众,而最终也将被民众所遗弃。这才是“以不教民战,是谓弃之”的真正意思,上面四大家的解释只能是笑话。

      这一章,从反面更有力地论证了让国家长治久安的六字箴言“善人、胜残去杀”的必要、合理性。“胜残去杀”,不能企图用“残、杀”让民众战栗、恐惧,国家不可能因此而长治久安。但历史上很多人都不明白这个如此浅显的道理,不明白让国家长治久安的最稳固基础在于“民之乐”而不是“民之战”,是“使民善”而不是“使民战”。这种糊涂蛋多不胜数,《论语》里马上就举了一个例子,因此就有了下一章。

哀公问社於宰我。宰我对曰:“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,使民战栗。”子闻之,曰:“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。”

详解:鲁哀公向孔子的弟子宰我问“土地神的祭祀”,宰我自作聪明道:“夏代用松木,殷代用柏木,而周代用栗木是为了借谐音使民战栗。”孔子听到,就告戒:“正成的事不要妄加评议,即成的事就不要徒劳劝告,已成的事就不要再生灾祸。”“成事”,不是指已成的事,而是指正成的事,也就是在萌芽状态的,这时候,还需要观察,不能妄加评议,胡乱定性;“遂事”,马上就要成的事,已经无可挽回的,就不要徒费口舌去劝告了,这样只能产生怨恨;“既往”,已经过去的已成的事,要“不咎”,“咎”的本义是灾祸,已经成的事,如果错了,就不要错上加错,再生灾祸。这句话针对事物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应该采取的态度,但通常的理解基本都是错的,特别是最常用的“既往不咎”,把“咎”解释成“追究”之类的,错得一塌糊涂。

    宰我牙尖嘴利,在孔子弟子中,是最爱用怪问题来刁难孔子的。但又经常逞口舌之快而干蠢事。鲁哀公被鲁国三家大夫压制,心里很不爽,问他“土地神祭祀”的问题,本就不是无故发问。国家就是社稷,问“社”就是问国家,问国事,宰我当然明白,就自作聪明地把周代用栗木解释为是“使民战栗”。但这种望文生义的想法是孔子所反对的,而且孔子也不认为周代用栗木就是“使民战栗”,因此告戒他,关键是要他“已成的事就不要再生灾祸。”周代用栗木是“已成的事”,但宰我望文生义,而且是在鲁哀公接题问国事的情况下,这样只能给鲁哀公一个不好的暗示,实际上就是鼓励鲁哀公行“残”、“杀”之术,从而引发灾祸,孔子因此给予特别的告戒。结合上一章“以不教民战,是谓弃之。”的论述就知道,孔子反对“使民战栗”的“残”、“杀”之术是一而贯之的,即使在自己弟子的言谈中涉及这个方面的暗示,也给予严厉的告戒,对此必须有明确的认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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